关于举办第六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创新创业再上新水平,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2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辽科办发[2022]20号文件要求,市科技局决定举办第六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鞍山赛为省赛的城市赛部分,参赛条件、比赛安排等均以省赛统一安排为准。
二、大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www.cxcyds.com)报名。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6月23日和6月30日。具体报名条件见方案,参赛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大赛拟于8月中旬举办,本届大赛按企业成立时间分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行业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
四、本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企业,可得到大赛奖励资金,并按照市赛成绩排名推荐参加省创新创业大赛。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强宣传,积极动员企业报名参赛,积极发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内的企业报名参赛。
鞍山市科技局 联 系 人:孙燕山 张博
联系电话:5216305 5210151
鞍山市创研中心 联 系 人:刘铭深 姜馨
联系电话:5218915
附:第六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第六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创新引领 创业筑梦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承办单位:鞍山市高新区管委会、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鞍山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
3.支持单位:致公党鞍山市委、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共青团鞍山市委、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鞍山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鞍山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企业服务科,负责大赛日常具体工作。
三、参赛条件
1.企业为鞍山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入围辽宁省行业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6.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比赛安排
第六届鞍山创新创业大赛拟于2022年8月份进行,大赛报名采用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网上申报平台进行。大赛分注册报名、组织申报、资格确认、企业分组、行业赛、推荐入围六个阶段。
(一)注册报名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二)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鞍的中省直单位、各高校、职教城等科技管理部门,孵化器、众创空间,组织参赛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报名参赛。
(三)资格确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照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四)企业分组
对参赛的企业进行分组,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五)行业赛(8月中旬)
参赛选手进行路演(线上或线下待定),并回答专家提问,评审专家组根据路演及答辩情况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按专家打分高低评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推荐入围
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名额,结合市赛成绩择优推荐入围省赛。
五、评审规则
依据国家和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财务分析”、“团队”等方面对参赛企业项目进行评分。
六、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对大赛中产生的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依据《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鞍委发〔2022〕5号))同时,对所有获奖项目颁发证书。
(二)政策支持
1.对大赛获奖企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项目;
3.优先推荐享受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
七、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赛事透明度,广泛接受监督,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投诉电话:0412-5216305,5210151。受理大赛投诉及异议。投诉及异议由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处理。
本《方案》由鞍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